破產可以買保險嗎?了解受益人權益與受託人要求
破產後買保險會受限嗎?本文詳解破產保險資產處理,包括儲蓄險會否被扣押、受益人法規保護及強積金權益。了解受託人對保單的要求,助你度過財務困境。
破產可以買保險嗎?了解受益人權益與受託人要求
破產人士可以購買保險嗎?
雖然法律未有明文禁止破產買保險,但一般不會獲允許。在申請破產時,需要填寫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申報所持有的銀行儲蓄、車輛使用權、人壽保單等,各項資產將由受託人接管並用於償還所欠的債項,而收入則會在扣除由受託人核准的「合理生活開支」後,餘額全數上繳用於清除債務。
由於期間所有的消費或支出項目都會經嚴格把關,而通常保險產品不會被視為生活的必要開支,因此購買新保單基本上是不被允許的。根據破產管理署(Official Receiver’s Office)的指引,受託人通常不會批准破產人支付保費以安排新保單,除非有極其特殊的醫療理由
破產還有什麼不能做?
破產狀況對個人生活影響重大,包括日常財務活動及工作都會受嚴格限制。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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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限制:不可購買車輛、房地產或外出旅遊(除非全部費用由第三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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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限制:不得從事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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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限制:不可申請信用卡、借貸服務。若未有披露破產身分而獲得港幣 100 元或以上的信貸,則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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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險會被扣押嗎?破產後保險資產的處理
1. 儲蓄型/投資相連保險
2. 純保障型保險
3. 破產前 5 年內購買的保單
受託人有權追查債務人在申請破產前 5 年的一系列資產轉移活動,包括所有保單等。根據香港法律,若受託人懷疑債務人在破產前以低於市值的價格轉讓資產(低價交易),或意圖給予特定債權人「不公平優惠」,可向法院申請廢除相關交易。特別是針對配偶或子女等的「關連人士」,相關資產的追溯期可長達 5 年。若破產前數年內突發性地為家人購買大額保單,並試圖藉此轉移資金,受託人極可能將其視為「欺詐性轉讓資產」(Intentional Dissipation of Assets),進而向法院申請廢除保單並將其現金價值充公作還債用。
破產後保險受益人權益的影響
破產保險受益人權益受《已婚者地位條例》(第 192 章)第 13 條保護。若保單受益人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保單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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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護範圍:若保單標明受益人為配偶或子女,該保單及其保險金將形成信託,保單現金價值不會計入破產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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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人身份:若破產人僅為家屬利益持有保單,受託人則無權強制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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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安排:家屬或第三者須代繳保費維持保單有效。
但要留意,此保障不適用於父母、兄弟姊妹等非直系親屬,若受益人非直系親屬,其相應比例的保單現金價值仍可能被充公。例如,若一份保單的受益人比例為太太 40%、子女 30%、母親 30%,母親的部分或不受保護須強制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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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會影響強積金嗎?
通常不會。強積金(MPF)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保護,一般而言破產成員的任何累算權益(強制性供款)都需要由該成員的財產中摒除。除非成員已到達提取年齡並領取了款項,否則受託人不能扣押尚未提取的供款。但要注意只有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部分受保障,但「自願性供款」部分則可能被視為可變現資產。此外,若破產期內提取強積金,該筆款項將被視為收入或資產處理。
至於香港年金計劃或其他退休金計劃,則要視乎保單條款是否具備變現價值而定,建議先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