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投資移民香港律師服務


林志宇律師事務所擁有熟悉內地投資移民香港的律師團隊,以合理移民律師費用為您辦理各種方式的移民程序。以下將介紹香港的人才入境計劃及投資移民香港條件。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簡稱QMAS)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推出的一項計劃,旨在吸引具有優秀專業技能和經驗的人才移民到香港,為香港的經濟發展和創新能力注入新鮮血液。

QMAS計劃主要針對兩個類別的人才:一是專業人士,包括醫生、律師、工程師、教育家、金融專業人士等;二是商業管理人才,包括企業家、高級管理人員等。申請人需要滿足一系列的資格標準,包括年齡、學歷、工作經驗、語言能力等。

成功獲得QMAS計劃的資格的申請人可以獲得一個入境許可,並獲得一年的居留權。在香港居留期間,他們可以自由在香港工作和居住,並享受香港的公共服務和福利。

QMAS計劃的申請程序相對較為嚴格,包括提交申請表格、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格評估,並接受面試。申請人需要在評分系統中獲得足夠的分數才能獲得資格。該計劃的詳細信息和申請程序可以在香港入境處的官方網站上找到。

需要注意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政策可能會有所變化,因此建議在申請之前查閱最新的官方資訊。

申請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QMAS)需要滿足一系列的資格標準。以下是一些通常需要達到的要求:

年齡 申請人必須年滿18歲,但未滿50歲。
學歷 申請人必須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學位必須由一所公認的大學授予。
工作經驗 申請人需要具有相關的工作經驗。對於專業人士類別,通常需要至少兩年的相關工作經驗;對於商業管理人才類別,通常需要至少三年的相關工作經驗。
語言能力 申請人需要在英語或中文方面具備一定的語言能力。一般來說,申請人需要提供相關的英語或中文語言考試成績,例如雅思或中國語文考試。
資金證明 申請人需要證明他們有足夠的資金在香港生活,以及支付可能產生的費用(例如移民律師費用)。具體的資金要求會根據申請人的情況而有所不同。
沒有犯罪記錄 申請人需要證明他們沒有犯罪記錄,並且沒有違反香港的移民法律和條例。
此外,申請人還需要通過QMAS的評分系統獲得足夠的分數。該評分系統會根據申請人的年齡、學歷、工作經驗、語言能力和其他相關因素進行評估。

請注意,這些資格標準僅供參考,實際的資格要求和評估標準可能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政策而有所變化。建議您在申請之前查閱最新的官方資訊或與香港入境處聯繫以獲得確切的資訊。

香港優秀人才入境計劃(QMAS)的申請程序大致如下:

預先登記 在正式提交申請之前,申請人需要在線上進行預先登記。這項登記旨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基本資格標準。預先登記結果通常在四至六個星期內公佈。
正式申請 如果預先登記獲得批准,申請人可以提交正式申請。正式申請需要填寫申請表格,並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學歷證書、工作證明、語言考試成績等。
資格評估 提交正式申請後,申請人的資格將進行評估。評估將根據QMAS評分系統,對申請人的年齡、學歷、工作經驗、語言能力等因素進行評估,以確定申請人是否具有足夠的分數獲得資格。
面試 符合資格標準的申請人將被邀請參加面試。面試通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進行,或者在特定的國際城市進行。
獲批准和簽證申請 如果申請人在評估和面試後獲得批准,他們將收到入境許可通知書。申請人需要根據指示提出簽證申請,以獲得正式的居留權
入境和居留 一旦簽證申請經過審批並獲得簽發,申請人可以前往香港,並在一年內享受居留權。在香港期間,他們可以自由工作和居住。
為紓緩嚴重的人力短缺問題,政府於二○二二年底推出了嶄新的「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 才通計劃),吸引外來優秀人才,豐富本地人才庫。高才通計劃適用於三類人士:

高才通計劃適用的三類人士


  • A類: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
  • B類:獲合資格大學綜合名單(註)中的大學/院校(合資格大學/院校)頒授全日制學士課程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 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或
  • C類: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合資格大學/院校頒授全日制學士課程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下稱「高才通計劃」)前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就業的人士,概述有關的入境安排。高才通計劃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頂尖大學的畢業生。高才通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及朝鮮的國民。有意來港工作及定居,而未在港獲聘的人才,可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提出申請。合資格人才可獲發為期兩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計劃將於推出一年後檢討。
  • 除了一般的入境規定外,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要求:
  • 過去一年年薪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 (不設人數限額); 或
  • 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並在過去五年內累積三年或以上工作經驗 ( 不設人數限額); 或
  • 未符工作經驗要求但最近五年內畢業的百強大學畢業生(每年上限10000人)

內地投資者移民香港計劃

在人才計劃以外,若符合投資者條件亦可移民香港,以下為相關法則簡述,詳情可以諮詢投資移民香港律師。

申請流程第一階段

  • 合資格人士
  • 外國國民(阿富汗、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
  • 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區)居民
  •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
  • 台灣華藉居民

投資移民香港條件

  • 申請來港時已年滿18歲
  • 提出申請前兩年內擁有不少於相等3,000萬港元*的金額投資在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 其中須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以支持創科行業和其他有助本港經濟長遠發展的重點行業
  • 獲批抵港後180日內,他們必須要在香港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其中最少2,700萬港元要投資在股票、債券、存款證(距離到期日超過一年),以及證監會認可的基金等,金額自由配置
  • 在香港及其居住地沒有不良記錄(包括不良入境記錄),並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所需遵守的規定
  • 能證明有能力支持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任何收益、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

內地投資移民香港規定

  • 如資產市場遭遇虧損情況,投資者無須追加資金
  • 不可取走投資增值收益
  • 可以對所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進行轉換
  • 須維持投資連續七年

逗留條件及香港居留權

  • 投資者獲「原則上批准」後,初步可以訪客身分來港三個月;如能證明在港正積極進行投資活動,其訪客身分可獲延期三個月
  • 投資者提出上述證明後,會獲准在港逗留兩年,等同於獲「正式批准」
  • 如投資者能令入境處處長信納其繼續符合〈資格準則〉及〈投資管理的規定〉,便可獲准延期逗留兩年
  • 按上述準則,投資者可再獲延期逗留,每次為期兩年
  • 投資者及其受養人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可依法申請香港居留權

若您有意以高才通計劃或投資移民香港,香港移民律師能確保整個流程更符合法則、更順暢。如有需要,立即諮詢林志宇律師事務所團隊,了解更多有關人才計劃及以投資方式從內地移民香港的細節、評估您是否符合投資移民香港條件,以及相關的移民律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