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債務重組失敗而認定為呃人!了解後果及提升成功率的方法
一文了解債務重組真的呃人?避免債務重組失敗後果、提高成功率要點!
什麼是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的正式名稱為「個人自願安排」(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簡稱 IVA),是香港《破產條例》列明的法定程序。透過個人自願安排,有財政困難而未能償還的債務人向債權人提出較寬鬆的債務償還建議,例如較低的利率、較長的還款期、較低的每期還款額,以減輕債務人的債務壓力,亦避免債務人因未能履行本來債務的償還責任而被追債,甚至被申請破產。
在個人自願安排之中會涉及到法庭程序,必須經過法庭聆訊及頒佈臨時命令,並獲債權人通過債務人的債務償還建議,確保債務人的資產可以妥善分派給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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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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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債務重組失敗原因
首先,透過不法甚至無牌代名人(會計師或律師)辦理債務重組注定會失敗,因此要確保經過正規而可信的代名人辦理債務重組。利用二線財務公司借錢解決債務問題也存在潛在風險,需要特別注意。正是因為有這些不法之徒,令大眾有債務重組易失敗甚至呃人的錯誤印象。債務重組失敗的主要原因,是債務人的財政狀態惡劣,
例如欠債額過高而債務人的收入水平偏低,致使債權人對債務人並無信心。在申請債務重組前,應該先經過專業的評估,以衡量申請成功的可能性多大。
債務重組另一常見的失敗原因,是資產申報有遺漏。申請人必須如實申報自己現時的收入及名下的所有資產,如有遺漏,則可能會構成虛假陳述,更有可能被當作欺詐,不僅會導致申請失敗,更有可能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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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債務重組成功率的要點
坊間某些推介個人貸款(例如結餘轉戶)的網站,或會多多少少誇大債務重組的失敗率。然而,事實上債務重組成功率並不低,只要申請人有穩定的收入,而欠債金額並未超過月薪的幾十倍,並如實申報資產及收入,加上有可靠的代名人協助辦理,即有很大機率成功申請債務重組。